本課程目的是要讓學生能夠熟悉教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各種理論。課程內容包括史金納、皮亞傑、維高斯基、克拉遜、布倫納等人的理論及文法-翻譯法、自然法、直接法、聽覺語言教學法、潛移默化教學法、默式教學法、完全肢體回應教學法、溝通式教學法、內容為主及工作為主(任務導向)等等教學法的理論基礎與教學練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