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童及少年具有發展性與脆弱性之特性,因而需要家庭與政府負起照顧與保護的責任。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、少年事件處理法為我國保障兒童及少年福祉最重要的四部法律,四部法明定兒童及少年基本權利、福利服務、保護措施、免於暴力及友善司法程序等,而對於需特別保護或服務之兒童及少年,也於法律中明定相關職責、程序、時間、服務內容等應遵守事項,從事兒童及少年服務之社會工作者不僅要熟知也應遵守之。